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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关区报关员资格证书申领有关事宜的公告-京都报关员考试

来源:郑州京典教育(京都)报关员培训 发布时间:2009/6/19 15:34:00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》(总署令第135号)要求,郑州海关稽查处受理、审核报关员资格申请,并办理颁发证书等事宜,对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条件、程序等按照报关员资格核准的郑州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办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1 郑州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

附件2: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

附件3:授 权 委 托 书

附件1

郑州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

行政许可事项名称:

报关员资格核准

许可内容:

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

设立依据: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(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)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》(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)

申请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3.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;

4.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;

5.海关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申请时限:

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,应当自1月31日起6个月内,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。

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:

1.《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》;

2.准考证主证;

3.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4.有效身份证件(居民身份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)原件及复印件;

5.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,应当出具《授权委托书》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
办理程序:

1.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;

2.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;

3.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;

4.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。

办理时限:

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。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,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10日。

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。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未尽事宜,请参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〉办法》。

受理部门:

1、名称:郑州海关稽查处企业管理科

2、地址: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郑州出口加工区大楼406房间,

3、办公时间:上午9:00至11:30;下午2:30至5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,联系电话:0371-66866065

4、集中受理时间:2月12日-3月31日

到达车次: 35路公共汽车(河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立交桥下始发,途经火车站东方红影院)出口加工区站下。

附件2:

姓 名:张三

身份证号:410102198001011001准考证号: 4600200000001

考试成绩: 110

学 历: 高中

特此声明: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》规定要求,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,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。

签 名: 张三

申请日期: 2007 2 8

填制说明:申请表由考生上网自行打印,考生的“姓名”、“身份证号”、“准考证号”、“考试成绩”、“学历”等5项内容,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,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,直接打印申请表即可。

“签名”、“申请日期”两项内容,由考生在打印的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。“申请日期”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。

附件3:

授 权 委 托 书

委 托 人:张三 身份证号: 410102198001011001

被委托人:李四 身份证号: 410102198001011002

委托事项: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

委托权限(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):

代为提交有关材料

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

其它:代为签领报关员资格证书

委托时限:自2007年2月8日至2007年2月18日

委 托 人: 张三

被委托人:李四

委托日期: 2007 2 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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